给居民家里灭鼠,有时候还会接受市政府的雇佣,去下水道里投放老鼠药,控制城市中老鼠的繁衍速度,这工作一做就是二十多年。
只不过经常在黑暗的地方行走,黑暗就会找上你,你想做好人也不行。
有一次他在灭鼠过程中遭遇了街头火拼,有人在他面前被杀,溅了他一身血。
偏偏这个时候警察也赶到了,坏人都跑了,只留下被吓傻的他,于是警察不由分说地把他抓了起来。
那个年代戈登还没有上位,布鲁斯还在外游历,这种人赃俱获得案子有什么好说的,更何况他被捕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几十个老鼠夹子,一看就是打算折磨尸体,太变态了!
你说你没杀人?闭嘴!上刑!
当年的哥谭就是这么黑暗,警察为了结案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
禁不住严刑拷打的捕鼠者还是认罪了。
于是被判凶杀,情节特别严重,黑门监狱。
即使后来因为表现良好减了一些刑期,坐了十八年牢后他就出来了,但人已经疯了。
他认为灭鼠是徒劳无用的,造成哥谭腐败和黑暗的原因是人类,人类才是该被消灭掉的。
因为在监狱中只有老鼠和他作伴,他们化敌为友,他经常和它们聊天,诚心地忏悔自己过去的错误。
就这些举动居然获得了众生之红的认可,成为了某种德鲁伊一样的能力者。
他能够操控老鼠,帮他传递信息,破坏建筑,甚至是杀人。
从那以后他就寄宿在下水道里了,每天和老鼠一起生活,他绑架了一大堆贪官污吏,把他们囚禁在下水道改造的水牢里泡着,不时让老鼠撕咬他们,看他们感染腐烂,但就是不让他们死。
有十多个贪官就这样被他困在了地下五年,每天被老鼠折磨。
期间布鲁斯回到了哥谭,成为了蝙蝠侠。
这样的行为自然也被知晓了,但蝙蝠侠一开始也懒得管他,虽然手段黑暗了一些,可这也算是反英雄的行为,毕竟他没杀人不是么?只是给人施加痛苦。
然而折磨这些贪官的同时,捕鼠者也在折磨自己的精神。
在黑暗中太久让他更疯了,他想出了一个计划,打算在哥谭传播鼠疫,消灭所有人类。
这蝙蝠侠能忍?
只是一个三线反派怎么可能是蝙蝠侠的对手,这次被击败直接就进了新翻修后的阿卡姆,终生治疗。
不过在疯人院里他倒是很受欢迎,因为他可以操纵老鼠从外界走私香烟、H书等等东西进去,很快成为了阿卡姆惹不起的大佬之一。
有人招惹了他,很快就会有‘热心人’帮他消灭隐患,也许只是为了一根烟。
而现在,麦肯姬需要大量的脏东西,除了捕鼠者还有谁更合适呢?
老鼠在这座城市里,可比蝙蝠要多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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